一、沈阳吊篮在动力试验时,应有超载25%额定载重量的能力。
二、沈阳吊在静力试验时,应有超载50%额定载重量的能力。
三、沈阳吊篮租赁额定速度不大于18m/min。
四、手动滑降装置应灵敏可靠,下降速度不应大于1.5倍的额定速度。
五、吊篮在承受静力试验载荷时,制动器作用1min,滑移距离不得大于10mm。
六、吊在额定载重量下工作时,操作者耳边噪声值不大于85dB(A),机外噪声值不(A
七、吊篮上所设置的各种安全装置均不能妨碍紧急脱离危险的操作。
八、吊篮的各部件均应采取有效的防腐蚀措施。